隨全球巨量資料、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IoT)、人工智慧(Arificial Intelligence, AI)、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VR)、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混合實境(Mixed Reality, MR)等技術漸趨成熟,世界各先進國家均將數位經濟視為國家進步及經濟轉型推動主軸,進而帶動數位經濟新商機。經濟部工業局持續協助資料服務產業藉由結合開放資料及國內外產業資料,發展創新資料應用服務,擴大發展資料經濟,催化國際化資料服務商業策略與創新營運模式,構建以臺灣為樞紐的旗艦資料應用服務,帶領產業建立國際資料服務典範。
本須知係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訂定,將業者申請補助計畫所需具備之相關資料及作業程序彙整成冊,俾供遵循辦理。
為促進產業發展資料服務及資料服務國際化,掌握領域需求開拓國際商機以推動臺灣資料經濟向上躍升,本計畫辦理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鼓勵資料服務業者以資料分析、應用與服務為核心,混搭其他國內外公私資料,結合2家以上之其他業者、法人等協同推動,發展含括資料分析、加值及決策之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掌握海外目標客戶資料服務需求並取得國際營收,驗證資料服務擴散成果,擴大創造資料經濟價值,將於「110年度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申請須知說明會進一步說明並廣邀業者踴躍提案!
台北場
活動時間:110年05月13日(四)上午10時
活動地點:台北市電腦公會501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5樓)
高雄場
活動時間:110年05月14日(五)下午3時30分
活動地點:集思高雄亞灣會議中心305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3樓)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
三、邀請對象:有意運用開放資料、企業資料、國內外資料發展創新產品與服務且具備國際能量之資料服務業者、運用自身資料發展資料服務之企業。
◎提案申請送件截止日期:110/06/07 (星期一) 17:00止。
計畫審查延長補件作法:
依本申請須知「一律採線上申請」原則,並考量近期疫情影響相關遞送時程,原定6月7日(一)17:00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紙本用印文件遞交截止日,延長補件期至6月15日(二)12:00,此處紙本用印文件係指:
《附件1》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提案意願書
《附件2》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計畫申請函
《附件3》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提供同意書
《附件4》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論有無均需提供,不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請填寫無。)
申請方式:
(1)電子郵件聲明:
由計畫主持人以電子郵件方式來信服務窗口(林先生),並副本提案廠商負責人(簽約代表人)提出聲明:「本案申請文件已確認並經同意,惟因疫情影響用印程序/紙本用印文件遞件不及(請來信時敘明理由),特來信聲明本案申請文件之正確性,並確認與紙本用印文件相符。」
(2)電子郵件聲明內容截圖及其他申請文件電子檔(如:提案簡報、提案計畫書、財務查核文件、「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DA類資料經濟服務機構」申請中或已通過之佐證檔案或截圖等),需於6月7日(一)17:00前完成上傳審查系統。
(3)提案廠商另應於6月15日(二)12:00前遞送紙本用印文件至送件地點(地址: 105608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紙本用印文件若與上傳文件不同者,視為逾期未完成補件,依資格不符認定。
收件資訊:
用印紙本文件送/收件地址:105608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0年度資料經濟價值躍升計畫-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 林先生/周小姐」字樣,以送達收件地點及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
附件1-110年度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申請須知-Word格式
附件1-110年度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申請須知-ODT格式
附件2-110年度旗艦型資料應用服務補助計畫書-Word格式
附件3說明:
1.簡報主體無格式,但請參附件大綱製作→完整版
2.完成簡報後,請依附件3內格式 另製一頁簡報→濃縮版
林先生/02-2577-4249 # 268
raymond_lin@mail.tca.org.tw
周小姐/02-2577-4249 # 852
pt852@mail.tca.org.tw